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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健康权益,9月初我所对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店及提供一次性化妆品的宾馆等化妆品销售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共检查相关单位135家,重点检查了各单位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批准文号、有效期限、说明书等内容。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大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较为规范,能够提供进货索证资料,所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规范完整,也没有夸大功效或宣传药用效果。 但个别经营单位也存在问题,其中1家宾馆的一次性化妆品无标签标识,另1家宾馆有多个产品使用同一批准文号的现象,1家理发店使用的进口美发用品无中文标识。针对上述问题,我所已经制作法律文书要求经营单位和供货商限期提供产品相关许可批件,对问题产品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化妆品经营市场,宣传了化妆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卫生意识。 |